签二手房合同你不得不留意的几件事
很多手上不宽裕的刚需族会选择购买二手房,二手房交易中常见风险是很多购房者一直关心的话题,在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时,要多加留意,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题目。本文将为大家分享签二手房合同时不得不留意的几件事。
一、有房屋共有人没有签字
有共有人不同意的买卖无效,无论中介、房主怎么说,要求产权证上所有的共有人到场签字。假如确实无法到场,要求出具共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,过公证的委托书,确认材料真实后再签约。
二、没有确认屋子是否已被出租
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,买了正在出租的屋子极有可能住不进去,再加上原承租人享有在平等前提下的“优先购买权”,一旦处理不当,极易引发纠纷。买此类屋子之前,要求卖家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并抛却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,并与卖家在合同中协商好怎么交接租约、租客押金如何处理等等。
三、没有切身确认屋子产权情况
被典质、查封的屋子无法过户。在购买二手房之前,和房主一起去房屋所在的房地产交易中央拉产调,确认屋子无典质、查封再签约。假如屋子确认已典质,要求房主提供解除典质的可行性方案,假如屋子被查封,抛却购买。
四、随便付定金
定金金额巨大,动辄就几十万,且付了是退不归来的,所以不要随便付。一旦预先支付数额较大的定金,就非常轻易丧失主动权,陷入被卖方和中介牵着鼻子走的尴尬境地。
五、没有考虑到贷款可能失败
在签合同之前,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确认贷款额度和期限。假如中介承诺在现有前提下能获得贷款,一定要把承诺写进合同里,并在合同中注明,由于银行审核不通过导致贷款失败,购房者可退房,且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六、没有具体明确违约责任
最常见的违约包括5种:买家逾期付款、卖家逾期交房、买家或卖家单方面解除合同、屋子质量不符合商定、不能按时过户。对此在合同中特别注明,明确违约责任方,设定详细的违约金额,别忘了设定让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主诉讼费、律师费等各项花费。
七、赠予家电没有写进去
买二手房通常会赠予一些装修、举措措施设备。在签合同时,将设备品牌、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写清晰,作为交接时的盘点验收依据,如有珍贵物品,拍照保存。
八、税费商定不清晰
各类税费双方各付各的,仍是全部由买家承担,这在合同中商定清晰。同时注明:若合同解除,税费由一方承担,仍是双方按比例承担。
九、时间商定恍惚
包括首付款尾款支付时间、过户时间、交房时间等等,详细到精确日期,不要用“之前”、“之后”的恍惚字眼,并注明对应的违约责任,发生纠纷依据合同行事。
十、等闲签订委托书
通常情况下,买二手房可能会涉及到需要委托的情况,好比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、按揭贷款申请、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,但是买房究竟不是一件小事,在可以自己切身办理的情况下不要委托。假如需要委托,要明确知晓任何形式的委托,当以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,可以与中介进行详细商定。